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 委) 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运输事业发展中心,各相关科研单位、企业、院校:
交通运输及物流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、 先导性产业,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、转变发展方式、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支撑作用。为科学推动“十四五”时期交通运输与物流行业发展,切实引领行业水平提升,我会决定开展“2023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成果”及“2023运输与物流创新企业”征集活动。
活动旨在鼓励行业积极开展成果创新,帮助优秀创新成果提升关注度,实现快速市场转化;鼓励企业提高创新投入能力、产出能力、环境支撑能力,为交通运输与物流企业打造资源对接平台,助力其把握政策方向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,欢迎从事和致力于交通运输与物流行业的单位报名参与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名称
“2023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成果”“2023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企业”。
二、活动流程
1.2023年3月-4月,报名启动及信息收集。
2.2023年5月-6月,相关单位走访及初选筛。
3.2023年7月,专家评审。
4.2023年8月,成果及榜单发布。
三、申报条件
创新成果
1.项目取得重大成果,在期刊发表相关论文、申报过相关专利、出版过相关专著、有相关实践案例及应用证明等。
2.其他可以证明项目水平的资质、业绩、荣誉等。
创新企业
1.具有相关资质,并稳定运行两年以上。
2.在运营管理中取得发明专利、科技成果、软件应用创新以及创新案例等。
3.具体参考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企业能力评价指标体系(见附件3)
四、活动组织
1.由业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负责评审工作。
2.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设在中国公路学会运输与物流分会,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。
五、申报要求及材料提交
1.申报企业和成果需如实填写申报表,保证信息的真实性。
2.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评审委员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,材料需提供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。
六、其他
1.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.申报材料信息均会保密,评委会不会泄露任何信息。
3.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“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”。
4.联系人:
中国公路学会 于渊
联系电话:18910080794/010-64288902
邮箱:yswl@chts.cn
附件 :下载通知原文关于开展“2023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成果”及“2023交通运输与物流创新企业”征集活动的通知.pdf
中国公路学会秘书处
2023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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